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大力宣贯居住建筑65%节能设计标准
2015-03-23
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J71-2014(以下简称《65%节能标准》)已于2015年1月1日实施。3月10日和12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南京连续举办二期学习宣贯该标准培训班。来自全省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设计院、施工图审查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等500多人参加了学习。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处长唐宏彬在宣贯会上指出,贯彻实施《65%节能标准》不仅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节能减排,还能改善建筑物室内热环境,提高舒适度,提升建筑功能和品质。贯彻实施《65%节能标准》更是广大建筑设计人员响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江苏时提出的为民众提供“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的号召,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美丽宜居新江苏的重要措施。唐宏彬强调要认真理解掌握条文,带着问题学,结合工程实际学,要把《65%节能标准》有效地应用到工程设计中去。 宣贯会还邀请了我省建筑节能领域知名专家许锦峰博士和龚延风教授。他俩介绍了江苏省居住建筑节能历程、技术路径,详细解读了《65%节能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和相关技术措施,并与参会人员共同探讨标准落实中的技术问题。有关企业还就《65%节能标准》实施中涉及的节能设计软件、新风设备、门窗遮阳产品进行了介绍。